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新区避暑城旅游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招标编号:CR2201-BSC-WZZL-2022-006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新区避暑城旅游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一标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周转材料进行公开招标租赁。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1.2.6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1.2.7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设物〔2018〕185号);
1.2.8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我部主要承建黑龙江省哈尔滨新区避暑城旅游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一标段,涉及五条市政道路,道路总长度3888m,其中规划东西路一954m、润江路570m、规划东西路三570m、东一路736m、东二路1058m,规划东西路一与东一路道路宽度50m,为双向六车道;润江路、规划东西路三、东二路道路宽度30m,为双向四车道。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四: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周转材料租赁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周转材料租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生产能力及租赁要求: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生产厂家年生产能力20万吨(含)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已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生产商、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需提供2019-2021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资料)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C认证资料;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2019-2021)专业检测机构(具有CMA认证)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每年至少一份);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2019至2021年每年均有)具有投标产品房建工程(合同额50万元以上)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同时,要求提供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招标单位罚期内的投标人;
3.1.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④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招标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年06月16日至2022年06月2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开票信息、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谈判联系人邮箱(联系人及电话:李大勇18645131112,邮箱:86111519@qq.com),向谈判单位报名获取谈判文件。
4.2本次招标文件免费赠送。
4.3招标文件均为电子版出售,若需纸质文件需特殊注明,邮费自理 。招标机构将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不对邮寄过程中的迟误或遗失负责。
4.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06月21日上午09:30-10:0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6月17日10:00整,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丰江路(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新区避暑城旅游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经理部驻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2022年06月17日上午10:00整
6.2开标地点: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丰江路(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新区避暑城旅游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经理部驻地)。
7. 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媒介发布、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发布。
8. 投标保证金
8.1本次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根据实际填写)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新区避暑城旅游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丰江路。
联系人及电话:李大勇 15945175815
招标公告附表
项目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新区避暑城旅游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招标编号:CR2201-BSC-WZZL-2022-006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资格条件 | 计划 | 交货 | 收货人 |
交货期 | 地点 | |||||||
GBZ-001 | 钢板桩 | 拉森Ⅳ型9米 | 根 | 15432 | 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 2022年6月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新区避暑城旅游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 李大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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