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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满一级公路交安项目集采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2022-07-29

采购编号:CQJL-WZJC-202202

1.采购条件

本项目海满一级公路交安项目,采购人为重庆金路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为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护栏(含护栏板、立柱、防阻块、螺栓等附件)、防眩网等材料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绥芬河至满洲里国家高速公路海拉尔至满洲里段公路工程总投资42.18亿元。起点位于内蒙牙海高速海拉尔北互通处,终于满洲里新公路口岸,总长188.680公里,其中新建段长21.389公里,改建段长167.291公里。工程主要控制点为海拉尔北互通、巴彦库仁镇、呼和诺尔、西乌珠尔苏木、扎赉诺尔、满洲里新公路口岸等。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满洲里地处中俄蒙三国交界处,地域条件恶劣,交通不便,全年仅6个月有效施工期。

2.2采购范围: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护栏(包件:HMHL-01)

(1)营业范围要求:报价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护栏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

(2)认证许可要求:报价人已获得持续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报价人须具备采购物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环氧锌基聚酯复合涂层钢护栏生产线为2条及以上,年生产量原则上为20万吨及以上,提供主要生产及检测设备发票或相关证明文件资料。

(4)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颁发的交通工程产品工厂检验合格证书及检验报告(注:检验合格证书与检验报告在开标日均在有效期内;检验合格证书附件一栏编号必须与检验报告编号一致;提供的检验合格证书及检验报告上产品名称需为环氧锌基聚酯复合涂层),并提供颁证机关官方网站查询证明,其产品在2019年1月1日以后没有发生过重大的质量责任事故。

(6)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2019年1月至今签订的采购物资在国家高速公路大、中型项目中有过3个以上(含3个)项目环氧锌基聚酯复合涂层钢护栏供应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2019年6月至开标截止时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2019年6月至开标截止时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8)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报价人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采购中同时报价。

3.2防眩网

(1)营业范围要求:供报价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

(2)认证许可要求:报价人已获得持续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报价人须具备采购物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年生产量为所投包件的10倍以上。提供主要生产及检测设备发票或相关证明文件资料。

(4)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颁发的交通工程产品工厂检验合格证书及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书与检验报告在开标日均在有效期内;检验合格证书附件一栏编号必须与检验报告编号一致;提供的检验合格证书及检验报告产品名称必须是防眩网),并提供颁证机关官方网站查询证明,其产品在2019年1月1日以后没有发生过重大的质量责任事故。

(6)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2019年1月至今签订的采购物资在国家高速公路大、中型项目中有过3个以上(含3个)项目供应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2019年6月至开标截止时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2019年6月至开标截止时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8)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报价人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采购中同时报价。

3.4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2年07月30日至08月03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将购买采购文件申请表(见公告附件2,事先填写完整)、汇款凭证(汇款账户见公告7.3项,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单上须注明项目(简写)及包件号标书款等字样)、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明等资料扫描发送到电子邮箱:264007842@qq.com,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发售(联系人:董先生,联系电话:13811369861)。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采购文件申请表(附件2)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为准。

4.2采购文件售价见公告附件1,售后不退。

4.3本次采购物资一包一投。

5. 报价文件的提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为:

(1)递交时间:2022年8月22日14:00时至14:30时,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14:30时(护栏与防眩网报价文件同时递交);

(2)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递交地点请报价人留意酒店大厅指示牌。

5.2逾期送达、未按规定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网站上同步发布。

7联系方式

7.1采购人:重庆金路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奋进大道101号6楼612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166473867

7.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13811369861

邮箱:264007842@qq.com

7.3账户名称: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账号:30205988004173

2022年07月27日


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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