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爱情地产苏皖区域、泰州高港区二期总包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泰州市高港区扬子江路和春港路交叉口东南侧,总用地面积84382㎡,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68,≤2.08。
2.招标范围
泰州高港区项目二期总承包工程,建筑面积124174.62㎡,包括高层、洋房、叠墅、商业及配套、其他零星工程的主体和地下室的土建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及水电安装、PC构件等总承包工程(含甲指、甲供等各项分包和专业分包合同)及场地内临建设施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总承包商施工的工程;总承包管理;暂定工程;指定分包、独立分包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商需要对上述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承担全部责任。
三、技术要求
1.以土建总包工作面移交为起点,楼栋绝对总工期(工作面移交至竣工日期)压缩在60天以内的,本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质监验收的时间节点不作调整,乙方自行考虑赶工措施,并承担相应费用。
2.首开区楼栋四层以下绝对工期(工作面移交至四层)57天,乙方自行考虑赶工措施,并承担所有相应费用;
3.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进度要求,自行考虑所有赶工措施费,首开区四层以下投标单位需自行考虑采用汽车吊施工增加的所有相关费用;
4.根据泰建工(2020)336号文件,本项目工程应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5.项目第三方飞检采用月检制,须采用黑模板、盘扣式钢管支撑等材料。
6.项目须采用花篮式新型悬挑架。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建筑施工一级或以上资质,注册资金1亿元及以上。
五、业绩要求(报名业绩作为报名审核,投标书中应包含且不限于报名业绩)
以下业绩需提供完整合同,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及对应产值;
1.近3年江苏省内做过5个项目,至少3个与标杆房企合作;
2.近3年在泰州至少做过1个住宅项目(不要求标杆房企);
3.江苏省内做过PC带竖向剪力墙构件项目。
指定标杆地产:万科、中海、绿城、融创、华润、金地、龙湖、金茂、碧桂园、绿地、保利、招商、新城、世茂、首开、旭辉、远洋、朗诗、葛洲坝、仁恒、中粮、雅居乐、正荣、蓝光、中梁、中南、建发、滨江、美的、中国铁建、华发、越秀、中骏、宝龙、合景泰富、禹州、路劲、金辉、华侨城、敏捷、大华、新希望、中交、星河。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
①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至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注册报名:地址为: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供应商注册指南》可在平台网站首页“用户登录选择”栏附近查看,并根据手册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可根据项目名称,按报名要求进行报名,未按照此方式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
②如无法在招标平台完成注册的,请及时联系0312-2198849/2197904
2.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8月15日23:00。
七、联系方式
项目所在地:江苏泰州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沙沙0312-2197904/18633299669
E-mail:zbgys@gwm.cn
技术人员:宋晓丽
联系方式:17746536343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投标意向金为:免费。
投标意向金缴纳后不予退还;若项目在招标过程中任意环节因招标方原因取消的,可办理投标意向金退款(若供应商已办理开票将不予退款);2.报名时需同步上传交款凭证,若为免费标书则上传空白页即可。
3. ①缴费时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 ,如为个人代缴,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参标公司简称” (注:项目简称填写标的物名称即可)
②开票要求: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首页(不用登录)(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左下方查找开票信息模板,按照要求填写后将EXCEL版发至gfzbb@gwm.cn,开具后“51发票”直接将发票链接回复至邮箱中,若有疑问,请电话联系王薇,电话0312-2197731
注:a. 个人缴纳投标意向金如需开具发票抬头为公司的发票,需出具加盖该企业公章的委托个人代付的说明文件,否则无法开具发票;b.发票开具完成后,意向金不再退还。c.贵司提供发票信息后,大约25个工作日左右开具电子发票并发至邮箱,请耐心等待,若超过25个工作日未收到发票,请及时联系王薇,电话0312-2197731,逾期未查收导致发票无法报销的,不再重开。
九、交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保定市裕华支行
开户户名: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1004 6559 9265
注意:①交款行为仅在此账户有效力,我司不存在其他任何代收账户;②请不要相信任何个人或公司的交款要求,以防上当受骗!
十、发布的媒介
本次信息发布只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网页、长城汽车官网-商务合作-招标公告及微信公众号“长城控股招标中心”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如遇信息调整最终以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公示报名内容为准。
十一、争议解决
投标方和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投诉、举报电话:
0312-2197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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