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
新合肥西站站区涉铁四里河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钢绞线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4(2022)-HFXZSLHXM-WZCG-006
1.工程概况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新合肥西站站区涉铁市政道路工程-四里河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业主: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概况:新合肥西站站区涉铁市政道路工程四里河路涉铁范围北起银杉路,南至潜山路,规划为城市快速路,红线宽度为57~60m;包含主线高架桥、L匝道桥、T匝道桥及G匝道桥。其中主线高架桥起点桩号为S0+00,终点桩号为S0+710,桥长为710m。L匝道桥起点桩号为L0+239.607,终点桩号为L0+724.607,桥梁全长为485.0m。T匝道桥起点桩号为T0+119,终点桩号为T0+426.24,桥梁全长为307.24m。G匝道桥起点桩号为G0+075.490,终点桩号为G0+216.260,桥梁全长为140.77m。项目(合同)开工日期:2022年6月10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3年12月2日,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绞线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内容、包件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15日至2022年08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电话联系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持下列报名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所需资料:
(1)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签字盖章的原件(见附表2);
(2)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2、 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15时00分至2022年8月26日15时30分,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上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26日15时30分,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肥西北路金龙大厦A座4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不按公开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
(3)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
8. 联系方式
采购牵头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
项 目 名 称: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新合肥西站站区涉铁四里河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项 目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
联 系 人: 蒋怀民 电话:18005605236
许吉梁 电话:0551-62124997
电 子 邮 件: 32404840@qq.com
2022年8月15日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投标人专用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 (元) | 备注 |
1 | 钢绞线 | GJX-01 | 吨 | 790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2020-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需提供扫描件);投标人如为生产商则不做要求; 3.生产能力要求:预应力筋生产厂家年生产能力达到1万吨及以上,且须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厂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提供由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两年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2020-2021年期间); 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至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每年不少于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中铁二十四局《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做好第三方尽职调查工作。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无 | 50000 | |
附表2:
投标申请表
投标编号:CR24(2022)-HFXZSLHXM-WZCG-006
投标人 | 投标项目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
资质等级及证号 | 营业范围 | ||
投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邮箱 | ||
申请投标包件号:
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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